2008年4月2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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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你释疑
投下鱼苗还未收益就离婚 如何合理分割要考虑生产
杜宇

  张女士问:
    因与丈夫性格不合,我准备起诉离婚。但是前不久,我们刚在家庭承包的鱼塘里投放了一批价值2万元的鱼苗,估计半年后才能有收益。请问,离婚时,鱼塘里的鱼苗怎么分?
    本报释疑:我国《婚姻法》第39条规定,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,应当依法予以保护。同时,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,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、种植业等,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、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,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。
    因此,对于你们还没有收益的鱼苗,离婚进行财产分割时,要考虑到分给哪一方继续经营会有利于发展生产、有利于经营管理。分给夫妻一方时,要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。